法制網記者 游春亮
  深圳商人何省運13年前在江西省贛州市於都縣政府招商引資及優惠政策的吸引下前來投資建廠,用於建設廠房的土地如今卻被界定為非法買賣所得,數千萬元的投資金石沉大海,就連已建好的廠房等建築物也被拆除,由此引發了一系列行政訴訟,在當地備受關註。
  該起糾紛經贛州市興國縣人民法院一審、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後,何省運又於今年7月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審申請。
  9月底,何省運再次從深圳來到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案件再審申請進展情況。
  投資上千萬經營酒廠倒閉
  在於都縣渣林工業園工業大道與興樂路交界處,有著幾十畝堆滿了建築垃圾的荒地,何省運手指著這片曾建有自己公司廠房的土地,回憶起十多年前初到此地的情景。
  2001年5月,經於都縣委、縣政府招商引資及優惠政策的吸引,何省運在當地政府敲鑼打鼓歡迎下滿懷信心的進駐於都縣渣林工業園,成為該工業園區第一批投資商之一。
  根據於都縣人大常委會、縣委、縣政府通過的《於都渣林工業園優惠政策》及制定的《關於進一步解放思想、優化發展環境的決定》、《渣林工業園工業用地安排實施辦法》等規定:凡興辦工業項目的,可申請在工業園用地;項目一經引進後,由於都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報請縣招商引資領導小組確定項目責任單位,責任單位負責項目簽約、立項審批、建設直至營運的全過程跟蹤服務等。
  隨後,何省運便與於都酒廠簽訂《關於合作興建3000噸青梅乾邑的協議》,約定於都釀酒飲料總廠以“於山註冊商標”、“龍泉酒系列生產專營權”及“青梅乾邑生產技術”等無形資產,以及原罐頭廠的土地房產等存量資產,作價100萬元入股占10%,何省運出資900萬元入股占90%,成立江西青梅果酒業有限公司,何省運擔任董事長。
  2001年8月,於都縣渣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召開建設現場辦公會議,要求園內企業取得的土地必須在用地協議簽訂生效兩年內開發建設,否則無償收回使用權。建築物占地面積不低於所取得用地面積的50%。滿足這些條件,方纔可以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在這些“當地政策”下,青梅果酒公司在向工業園管委會繳納了20萬元用地款後,開始在於都縣規劃局確認該公司的109.12畝用地上建廠房、辦公樓、道路、圍牆等,併在2003下半年開始投產,月生產最高已達120噸,在江西贛南地區和南昌一帶占有一定的酒品市場,並先後獲得贛州市優秀項目獎、市科技進步三等獎,被江西省評為百家農業產業化省級龍頭企業。為此,何省運還獲得了於都縣榮譽市民等稱號。
  2004年上半年,於都釀酒飲料總廠突然宣佈倒閉,被清算、吊銷營業執照,導致作為合作方的青梅果酒公司無法年審。何省運先後找過縣政府、國資委、工商局、工業區管委會等部門,建議更換股東或收購等方案,但始終得不到解決,青梅果酒公司成為無證經營的非法企業而倒閉。
  ???優惠政策到非法用地的轉變
  在青梅果酒公司開始興建廠房、經營酒廠的同時,於都縣國土局及工業園管委會等部門多次催促該公司加快建設,國土局還要求該公司於2004年9月30日前將建築占地面積達到用地面積的三分之一以上,並同時辦理用地手續。
  “由於於都釀酒飲料總廠的破產,導致我公司無法通過年審繼續經營,為此我公司多次找到相關部門都得不到解決,說好的'全方位服務'猶如一紙空文,不僅如此還強行施壓給我公司,實在是不合乎情理。”何省運說。
  2004年底,工業園管委會向青梅果酒公司發出《關於划出30畝土地的函》,經該公司同意後,該公司109.12畝用地中划出30畝土地被掛牌出讓,然而,該公司至今未收到30畝土地及地面建築補償款。至此,經於都縣規劃局重新調整,除去16畝分攤道路面積,青梅果公司只剩58.752畝土地,其中約5畝地“不知所蹤”。
  2008年7月,於都縣國土局以青梅果公司擅自占用國有土地58.752畝為由,擬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責令退還涉案土地,沒收涉案土地上建築物,並處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2008年12月底,於都縣國土局向於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後,何省運於2008年10月、2009年6月先後致函於都縣委、縣政府,提出申訴,要求補償划出的30畝土地,並責令國土局撤回無事實依據的處罰執行申請。但何省運未收到任何回覆,就連作為其公司責任單位的於都縣土地管理局和經濟貿易委員會也未予理會。
  令何省運意想不到的是,2012年12月,工業園管委會和國土局就無償收回青梅果酒公司的涉案土地地面建築物的補償事宜,以青梅果酒公司拖欠承接其在工業園內建築物的福建省長樂市玉田建築公司於都分公司工程款為由,與該公司負責人陳永好達成協議,由工業園管委會對陳永好進行補償,涉案土地建築物歸工業園管委會所有。
  2013年1月底,在青梅果酒公司員工回家過春節之際,這片存有爭議的土地上建築物被工業園管委會承包給一家公司進行了拆除。
  至此,何省運投資了千萬元、花費了多年心血的青梅果酒生意在異地化為了“泡沫”。
  廠房被拆引發行政訴訟
  青梅果酒公司認為,其公司並不拖欠工程款。根據於都縣政府發佈的《於都縣各項費用參考表》,該公司在繳納了20萬元用地費後,於都縣政府卻未按承諾免費給該公司辦理土地使用證,責任在於都縣政府;工業園管委會在無理划出30畝土地後未進行補償,且在因於都酒廠破產公司面臨年審等難題時,相關部門也未履行“確保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等承諾,導致企業倒閉;而後未作出征收決定,未經該公司同意和補償的情況下對涉案地面建築物進行拆除,屬行政違法行為。
  2013年4月,青梅果酒公司將於都縣人民政府、江西於都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原渣林工業園管委會)、於都縣國土資源局)訴至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確認被告強制拆遷的行政行為違法,並賠償損失2359.4萬元。贛州市中級人民院指定由興國縣人民法院審理。
  三被告認為,因原告於2001年在工業園圈地後一直沒有達到政府部門作出的較寬鬆的用地條件,所以沒有給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此外,於都縣國土局對原告進行行政處罰、工業園管委會對其地面建築物進行拆除的行為程序合法。
  興國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用地屬非法占有,被告的強制拆遷行為依法有據,原告要求賠償拆除建築物以及倉庫物品價值的請求無事實依據和證據證實,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二審時,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
  今年7月,青梅果酒公司不服兩審判決,又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審申請。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生產專營權疑“一女二嫁”
  如今的於都工業園,已一改何省運進園初期的蕭條景象,四周廠房林立,青梅果酒公司被划出的30畝土地上也建起了商業小區,唯獨有爭議的58.752畝土地成了一片荒地,極不協調的處於熱鬧的工業園區內。
  與青梅果酒公司截然相反的是,當初宣佈破產的於都釀酒飲料總廠,於2012年4月通過改製、註資成立於都貢江酒業有限公司,進駐了於都縣政府於2013年擴建的於都工業園新區,“搖身一變”成了當地小有名氣的白酒生產企業。
  何省運指出,1998年以後,國家已不再對新建白酒企業發放白酒生產許可,貢江酒業所使用的白酒生產專營權仍是當時於都釀酒總廠入股青梅果酒公司的三項無形資產之一,而該白酒生產專營權已屬於青梅果酒公司,於都縣政府有關部門准許其通過年審屬於“一女二嫁”的違法行為。
  “當初來於都縣投資建設,就是相信了於都縣政府等有關部門的承諾,沒想到我公司在依法依規進行生產建設時,卻遭受來自縣政府等多個部門的壓力,相關責任單位也未提供任何服務,致使當初投資金額如今分文不剩,還陷入了繁雜的訴訟糾紛中。希望法院及有關部門能充分考量這些客觀情況,還我一個公道。”何省運無奈的表示。
  法制網深圳9月29日電  (原標題:深圳一商人異地投資數千萬元卻化為“泡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bhcmqfnrt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