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700萬 為情竹北買房子人購內部房
  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河南南陽市中級法院獲悉,該院對河南省委借貸原常務副秘書長陳江河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陳江河於1995年至2011年,在任杞縣縣委書記、開封市委秘書長、河南省委副秘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務等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張勝濤等39人所送賄賂共計726萬餘元人民幣、8000美元、價值9.1萬元人民幣的購物卡及價值31.59萬港元隨身碟的手錶5塊。案發後陳江河及其家屬已退出受賄所得全部贓款贓物。
  截至2011年8月,陳江河對其本人財產中的252.61萬元人民幣、8.82萬美元不能說明其來源。2001年至2006年,陳江河在擔任河南省委副秘書長期間,出具虛假證明或指使省委辦公廳工西服作人員出具虛假證明,為其情人、家人及朋友向省委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請購買內部價格住房9套。經河南省價格認證中心評估,該9套住房的市場價與內部購買價差額共計193.22萬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江河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應數罪並罰;鑒於其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對其從輕處罰;其案發後將受賄所九份民宿得全部退出,可酌定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陳江河不服判決,表示將上訴。
  (原標題:河南省委原常務副秘書長陳江河一審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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